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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名深受东阳市黎明补习学校严重坑害受伤的学生家长:我是浙江省新安江街道居民:徐琳 联系电话:13454994215 今我以无法用词语来形容地愤慨心情想和你们大家及要高复的学子们说说我亲身经历的事,本学校门卫室保安:孙军良 (是2000年三月十三号 )刑满释放 是东阳市虎鹿镇东山村校长同村的人 是校长结拜九兄弟之一。我儿子一起来高复有3个同学,保安说校长是他的哥哥又加上是3个人,在七月2日另外两个同学的学费和其他的费一起是一万零二十元每个人,交到了黎明学校收费处,我儿子的学费保安说给他,由他来给我们请示校长后他来代交,2009年9月的6日学校驱逐我儿子就读,保安不见了,校长不见了,我打了校长数次的电话校长都死不接电话,7日我带儿子找到教育局成教科,周老师说叫我和儿子去吴宁派出所报案,我8日中午1点和儿子去报了案,是一个姓叶的警官接案的,他要我把保安收到我的钱的证据复印件提供给派出所,我第2天就送去了证据,在值班室一个警官就说不要找这里了找法院去。我们数次找到教育局领导成教科办公室,那天正好碰到校长,我就打听我儿子一起来的那两个在他学校读的同学还好吗?拜托他帮助配合我们能找到保安,我问他打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接?他说陌生的电话从来不接的,他说保安是和我谈恋爱的,事情和他学校没有任何关系的,我说我们家长和你的电话学校都有登记,是以便我们学校与家长沟通方便,校长就大发雷霆,我说事情发生都两个月了,我都没有到你的学校来找你,只怪自己做事不牢靠,不想到学校来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环境,等等过年保安总会回家的,我问他你请的保安做人是这样的,难道你一点责任都没有?他说和他无关!我说你的学校还要名誉和招生吗?他走出了办公室说招生的时候你来吧!校长的这些话成教科的周老师全都听到的,周老师说校长今天是来交财务报表,这学校是民办的教育局管不到的。我在今年的六月把我知道的事发了几个贴,7月的9日早上9点左右派出所找到我就给电脑拿去,给我带到派出所了,办案的警官说我的报案不事实,他们已经调查过保安了没这回事,我发的贴内容事实因我没有现场的证据,只是在门口看见的,真是冤家路窄啊!自己做的事自己心里最清楚,俗话说:人正不怕影子斜, 怎么东阳市这么有名的人士,会怕影子斜呢!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呢!我在贴吧看见一条2009年前的一条贴吧,是真名真姓**女同学的一名**犯,我看了多没人性啊!难怪我也会遭到这样的事啊!我越看越愤怒,我就把那贴吧的这事复制到我要发的贴吧里了。办案人说:孙黎明的陈述,我损害了他和等人的人格和名誉,派出所扣押电脑,对我行政拘留伍日。也没有给我复议和诉讼的机会,我也无法只有服从。我不知这样的服从是不是应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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